典型经验 中国肢残人协会“站立计划”——帮助千余名患者圆了站立行走梦 中国肢残人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肢协)于2014年8月启动“站立计划”,该计划旨在帮助贫困地区肢残群体实现站立行走的梦想,先后于2014年、2015年和2021年获中央财政项目资助,累计获中央财政资金280万元,带动社会资金560万元,累计救助患者450名。 为高质量完成“站立计划”,中国肢协专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内设资金管理委员会、医疗专家委员会、顾问团、监事会和办公室等,制订了救助方案、宣传方案、筛查方案、医治病种、项目管理办法、救助条件、救助人员公示办法、医疗管理办法和救助协议书等。 “站立计划”是一个针对特殊群体的公益项目,通过这一项目,患者可实现站立行走、读书、就业、脱贫的梦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命运被彻底改变。 项目领导小组注重宣传,2021年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光明日报》、人民网和光明网等40余家主流媒体上推出“站立计划”有关报道,目的是想让更多人了解这个项目,帮助更多患者燃起生命的希望。 河北保定的郝双岐,是一位因意外导致双目失明和股骨头坏死的患者,曾一度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现实击碎了他生活下去的勇气。他数次轻生,所幸被家人及时发现。2015年5月,他的家人无意间从央视《新闻直播间》看到“站立计划”在北京启动的消息,通过保定市残联辗转联系上北京年轮中医骨科医院并最终被救治。现在他已能独立行走。 贵州遵义的9岁女孩苏苏(化名)先后两次得到“站立计划”的救助。2018年做了两只脚的马蹄内翻矫正手术,2021年给右手做了先天性多关节挛缩症的矫正手术。 “明年苏苏就可以上学了。如果没有‘站立计划’,我家是拿不出20多万元手术费的,即便筹到了钱,也会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苏苏妈妈感激地流下眼泪。 “专家团会为每一位患者定制个性化治疗方案,从术前讨论、术中技术安全、术后护理到康复出院,每个环节都要经过反复论证,确保手术效果。”北京年轮中医骨科医院院长苏伯固介绍。 “站立计划”实现了帮助困难患者祛病、拔穷根,防止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中央财政资金的注入,让项目有了更深层次的意义。这个意义是什么?中国肢协主席王建军给出答案,他说,“站立计划”更像一个载体、一个符号、一面党旗,将党和国家对西部地区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传递下去。 “站立计划”项目总监田露说:“由于患者地处偏远地区,生活较为困难,根本没钱治病。在筛查和治疗过程中,我们听到最多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好’。项目拉近了党中央和老少边穷地区群众之间的距离。” 据统计,“站立计划”自2014年启动至今,累计投入资金超2000万元,共救助患者1000余名,覆盖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甘肃、山西、江西、云南、湖北、西藏、青海、新疆、贵州等15个省份。(赵宇新)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国社区服务暖心工程”——把社区打造成老年人的温馨家园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福基会)从2010年开始倾力打造品牌项目——“中国社区服务暖心工程”(以下简称“暖心工程”)。“项目发展成为基金会一张响当当的公益名片,离不开设立初期中央财政项目从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提供的支持。”中国福基会理事长戚学森告诉笔者。 “暖心工程”是面向社区“三无”老人、高龄老人以及其他有需求老人提供日间照料、老年餐桌等特色为老服务,并为全体居民提供社区文化服务和便民服务的一个公益项目。它从社区入手,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在全国建立“暖心工程”社区服务站,满足老年人不出社区、不离家门、不换环境就能享受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社会组织要想进社区,一要有政策支持,二要有工作平台,三要有项目资源。中央财政项目向中国福基会提供的这些助力,让“暖心工程”实施起来如虎添翼。 2013年,中国福基会将95万元中央财政项目经费分给6个城市的30个社区,2014年把100万元项目经费分给13个城市的31个社区,2015年把100万元项目经费分给15个城市的42个社区,用于社区服务站试点建设。 对于每个社区来说,虽然只得到几万元,但中央财政资金具有很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各单位一旦拥有这粒“金种子”,就意味着能带来地方政府、企业、爱心人士、社会组织、公益媒体、志愿者和社区居民等多方面的资源投入。 听说是中央财政项目,许多没有成为试点的社区也主动找到中国福基会,表示愿意自筹经费加入“暖心工程”。如,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募集23万余元资金和30多万元物品启动了“暖心工程”,为社区老人办实事。 中央财政“金种子”真正实现了撬动资源的目的。三年间,“暖心工程”经费来源中,中央财政资金仅占3.44%,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占79.81%,社会募集资金占16.75%。也就是说,中国福基会通过295万元“金种子”带动近1亿元资源投入,其中爱心企业捐赠约1435万元,各地政府投入物资、场地、基础设施等折合约6840万元,为项目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目前,“暖心工程”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杭州、南京、沈阳、昆明、济南、哈尔滨、潍坊、长沙、南通等99个城市落地,与各地共建236家社区服务站,每年超6万名老人从项目中得到现金、实物或服务帮扶。 现如今,“暖心工程”已经成为一个规模化社会化的品牌项目、一个推动社区治理创新的有力抓手、一个提供为老服务的重要载体。(赵宇新) 青海省开展中央财政项目 10 年——多措并举促发展
十年培育结硕果 2012年年初,民政部发布“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青海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及广大社会组织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专设项目办公室,希望借助中央财政项目的实施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发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2012年,中央财政项目在青海开始实施时,社管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扶上马、送一程”相结合的办法,带领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到经济发达省份交流学习先进经验,邀请专家到青海开展授课、培训、辅导。同时,依托青海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青海省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开展D类培训项目,帮助社会组织培养专业人才,提供技术支撑。10年来,累计培训社会组织工作人员7000余人次。 为确保中央财政项目推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社管局邀请了民政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项目申报、评审环节,对项目方案制作、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接受社会监督。 青海省先后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度青海省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等,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范围、承接主体等事项,确定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领域。 随着社会组织发展壮大,为规范其执业活动,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定、财务审计办法、行为规范等配套制度文件。 为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青海省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安排专项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的综合管理体系,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打造社会支持网络。 2015—2021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下达9.6亿余元专项资金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2021年全省投入23.2亿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306个,其中70%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养老、助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青海省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提升了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能力。 10年来,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农牧民增收、残疾人就业、适龄儿童入学,让留守妇女有了立身之本、孤寡老人老有所乐、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切实从中央财政项目中受益。 据统计,中央财政项目在青海立项167个,投入中央财政资金6750余万元,带动配套资金800余万元,全省共有5万余人从中直接受益,社会组织总量从2012年的2198家发展到2021年的6138家。 中央财政项目的实施,让高原儿女深切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青海各级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必将勠力同心,感恩奋进,推动青海社会组织发展再上新台阶! (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郭文博孔德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