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并不像甲肝病毒那样会通过消化道传播。乙肝病毒的主要传播方式为分娩时母婴传播、血液传播以及无保护性行为所导致的传播。在日常工作环境中的交谈、握手以及共饮共食是不会被传染乙肝的。
目前大部分慢性乙肝是由于母婴传播导致的,围产期及婴幼儿期感染乙肝病毒并慢性化的比例分别是 90%和 25%~30%,因为这个阶段机体自身的免疫系统尚未发育完善,因此不能清除病毒。 但是对于成年人来说,乙肝病毒的确没什么大不了的,它未必比流感病毒感染对你的生活影响更大。成年人乙肝病毒感染绝大多数表现为无症状隐性感染或轻微症状感染,多数情况下你可能根本都没有察觉到,因为健康机体的免疫力足以清除病毒并产生保护性抗体。所以这就是我们上期文章说到的感染乙肝病毒后可以实现自愈的情况。极少数感染者可能表现为急性肝炎,出现肝功能异常和一些消化道症状,对症治疗也可痊愈。只有不到 5%的感染者会慢性化,且主要分布于有明显免疫缺陷、恶性肿瘤以及严重营养不良等免疫力低下的人群。所以, 乙肝病毒感染对于成年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威胁。但是还是要有疾病防范意识,接种乙肝疫苗是最有效的预防乙肝病毒的措施。
在了解了乙肝病毒感染的真相后,其实对于乙肝肝友能不能正常工作也就很清楚了。虽然都带有“乙肝”两个字,但是急性乙肝患者、慢性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有很大差异的。社会上有各种工作,成百上千的岗位需求各不相同, 不能因为看到“乙肝”就否定所有。 对于急性乙肝患者,他们治疗期有限,无需长期服药,甚至根本不用治疗。治愈之后就是正常人,不用背负任何心理负担。 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没有明显症状,肝功能正常,就不用进行抗病毒治疗,完全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健身以及开展正常的工作。对于免疫耐受期的携带者,由于 HBV DNA 水平高,需要注意控制传播途径(主要是血液、母婴和性传播)即可。 对于慢性肝炎患者,在抗病毒药物控制下,患者 HBV DNA 水平较低,传染性极低,肝酶也能恢复正常,实际与健康人差异不大,仍可进行一般体育锻炼,工作选择上应在医生指导下一般以工作后不感过分劳累为宜。
由于乙肝属于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一样,部分职业及行业对其有限制性规定。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的工作有: 1、根据《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特警岗位; 2、根据《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 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可以保留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 3、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血站质量管理规范>“8·4”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69 号)要求,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也不得为乙肝病毒携带者。
注意:本材料用于健康知识宣教,不能代替医生诊治;如您有诊治需求, 建议至正规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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