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妈妈在怀孕期间肝脏负担加重,加之孕期内分泌和免疫系统的一些变化,可能导致病毒复制活跃的乙肝孕妈妈肝病发作。如果再并发了妊娠胆汁淤积症,肝脏受到的损害可能更大。更危险的是,由于妊娠期肝脏负担增加,肝功能异常的乙肝病毒感染孕妇更容易发生肝病加重,甚至发生重症肝炎,危及母亲和胎儿的生命。 我国2015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也建议:“对于妊娠期间乙型肝炎发作患者,ALT轻度升高可密切观察,肝脏病变较重者,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并权衡利弊后,可以使用替诺福韦或替比夫定抗病毒治疗。”因此,孕期慢乙肝急性发作时,如果ALT持续升高,应咨询医生考虑开始抗病毒治疗。 对于孕前和孕期肝功能一直保持正常的高病毒复制的母亲,在孕晚期为了阻断乙肝病毒母婴传播服用抗病毒药治疗,在产后1-3个月可以停药,停药后监测肝功能,大部分母亲停药后仍然保持肝功能正常。但是,孕期肝功能异常的乙肝孕妈妈由于乙型肝炎急性发作,为了治疗乙型肝炎服用抗病毒药物者在产后不能停药。 那么,到底有哪些类型的乙肝妈妈在产后不能停用抗病毒药物呢? 1.在孕期乙型肝炎发作的乙肝孕妈妈,因治疗慢乙肝而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者在产后不能停药。应继续孕期服用的抗病毒药物,或者换用耐药性更低的抗病毒药物继续治疗,并定期到肝病专科随访,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直至达到乙肝病毒清除或停药标准后再停药。 2.在孕前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的乙肝孕妈妈,孕前经医生权衡,尚未达到停药标准,需要在整个孕期服用抗病毒药物治疗的乙肝孕妈妈在产后同样不能停药,应继续孕期或孕前服用的抗病毒药物继续治疗,并定期到肝病专科随访,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直至达到乙肝病毒清除或停药标准后再停药。 因此,对于产后不能停药的乙肝妈妈千万不要擅自停药,且在新生儿正规免疫后母乳喂养均不会增加乙肝病毒母婴传播的风险,相反停药后导致肝病加重,不仅影响母亲的健康,也影响了肝脏内蛋白质的合成,使母亲乳汁质量下降,影响婴儿的健康。 |